今天(3月1日),我国首部流域保护专门法长江保护法正式施行。连日来,涪陵区在沿江乡镇广泛开展《长江保护法》宣传活动,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助力长江大保护。
在长江之滨的涪陵区蔺市镇,检察院和水利局联合举办的宣传展台刚一摆上,就吸引了众多赶集群众前来咨询。
活动现场,宣传工作人员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三峡库区消落带治理,以及十年禁渔、非法采砂等相关案例,为前来咨询的群众讲解、宣传相关法律条款,工作人员讲得认真,咨询的群众听得仔细。
“通过今天的宣传学习,更加增强了我们保护长江的意识。”家住蔺市镇凤阳社区的居民冉启会告诉记者:“我相信有了法律保障,我们今后的长江会更加美丽漂亮。”
据介绍,《长江保护法》全文分为总则、规划与管控、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法律责任、附则9章,共96条,是我国首部有关流域保护的专门法律,重在解决影响长江流域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的重点领域、关键问题。对加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促进资源合理高效利用,保障生态安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具有重大意义。
“随着长江保护法的正式实施,将会进一步保障长江的一个生态环境,以及生态修复,同时也为长江的生态安全,提供更坚实的法律保障。下一步,我们将继续采取送法进企业、送法进乡村、送法进社区等多种形式,来宣传长江保护法的一个实施。”涪陵区人民检察院检察三部副主任李娇表示:“我们检察机关也将继续运用公益诉讼职责,来保护长江生态环境,通过向有关部门提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或者说针对破坏长江的行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一个行为,保护长江生态环境,共同呵护好我们的母亲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