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戴矿井灯、身背增压器、胸挂塑料桶、手拿电鱼杆、脚穿防水靴”。10月16日深夜,正在小溪河段电鱼的傅某被合川警方当场抓获,现场查获渔获物90余尾。经调查,傅某在禁渔期和禁渔区域非法使用电捕鱼,涉嫌非法捕捞罪。
“河边有灯光,可能有人在捕鱼。”当天晚上10时许,合川三汇派出所民警处警后返回派出所,在路过小溪河河段时,民警发现河边有异样的灯光,立即下车核实情况。
走近后,民警看见一名男子正从河边往公路上走,其头上戴着矿井灯、胸前挂着塑料桶,十分可疑。“站住,我们是派出所的。”民警朝着该男子高声喊道。男子听见后转身就跑,才跑出十几米就被身手敏捷的民警控制。随后,民警从该男子身上当场查获增压器、蓄电池、电鱼杆等电捕鱼工具,并扣押鲫鱼、“窜条”等渔获物90余尾。
经调查,这名男子姓傅,今年47岁,是合川三汇镇人。据傅某交代,当天晚上,他的妻子突然起意想吃鱼,傅某便拿着自己去年在网上买的电捕鱼工具,骑着摩托车到小溪河段进行非法捕捞,没想到在其准备回家时被民警当场查获。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犯罪嫌疑人傅某已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警方提醒:针对长江流域非法捕捞,重庆警方正开展为期三年的打击非法捕捞专项行动。广大市民发现可能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的线索,可拨打农业公益服务咨询举报热线“12316”,也可拨打“110”直接向公安机关举报,或登陆重庆市公安局网站“有奖举报”专栏进行网上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