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联合印发《关于事业单位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纳入绩效工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对职务科技成果现金奖励实行追加单列、备案管理。
该文件明确,对科技成果转化的现金奖励和横向委托项目人员绩效,据实追加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使其不受原核定绩效工资总量的限制,并实行单列管理、定向分配,精准激励完成、转化科技成果和承接横向委托项目的科研人员,充分体现科研人员的创新价值。
在创新管理方式上,对追加的绩效工资总量实行备案制,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的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和横向委托项目管理规定,及时兑现奖励,于次年1月底前通过主管部门报同级人力社保、财政部门备案即可。
据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项政策的出台将更好推进我市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对于加强科研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我市科研创新能力等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建立“总量+”机制做大“蛋糕”,通过事后备案优化管理流程,让用于科研人员的奖励“即时发生,即时发放”,真正为单位授权,为人才松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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